卫健委、市场总局、中医药局发布
自2016年7月1日,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实施,保健食品双轨制也正式开启。其中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。先后于2017年发布第一批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、2019年发布征求意见稿、2020年发布新版:
• 2017年1月12日,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(一)》和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(一)》(2016年第205号)发布;
• 2019年12月,《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(征求意见稿)(2019年版)》和《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(征求意见稿)(2019年版)》发布;
• 2020年12月,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(2020年版)》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(2020年版)》(2020年第55号)、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(2020年第54号)发布,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此次新版与前两次有什么不同呢?
一、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不同
1、增加5种原料,删除1种原料
(1)增加的原料
2020新版,在2019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葡萄糖酸钾、柠檬酸亚铁钠、氯化锌、硒蛋白和D-泛酸钠5种。2020新版新增的原料
另外,2017版中的β-胡萝卜素作为维生素A的一种化合物,功效成分以视黄醇计算,而在2019版和2020版把β-胡萝卜素还作为一种营养素而单独列出来,其功效成分以β-胡萝卜素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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